想改變心意, 沒問題!


30天的退換貨服務

在IKEA購物,如果您對購買的商品不滿意,自購買日期起30天內,請將未經組裝及使用並附原包裝之商品(須附商品條碼),連同全部購買憑證(如發票正本、若刷卡購買,請信用卡本人攜帶原卡暨簽帳單正本、公司行號請攜帶發票章等),至原購買之宜家家居分店顧客服務櫃檯辦理即可。但,恕不接受包裝不完整或已使用過或組裝過之商品、已裁製的布料織品、訂做組裝的廚具等客製化商品、已拆封之燈泡、包裝已拆開之特定床墊、寢具等之退換貨,亦不包含植物、折扣品、特價品區(AS-IS)商品及結帳或簽收後始發生毀損之商品(如鏡子、玻璃製品...等)之退換貨。

退換貨範圍以實體產品為限,不包含運費、組裝費及任何形式之服務費用。保固商品則以各保固書內容為依據。